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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论坛管理条例

论坛管理条例

论坛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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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二、关于注册用户名和昵称
  1.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2.不得使用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3.不得使用和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用户名和昵称;
  4.不得使用不文明、不健康,或带攻击性、侮辱性的用户名和昵称;
  5.不得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用户名和昵称;
  6.不得使用能产生异常现象的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7.不得使用带有任何广告性质的文字或者网站链接作为用户名和昵称;
  8.对于违反规定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用户名和昵称,本站有权删除或冻结而不必事先通知。
  三、关于发贴内容
  1.遵守相关法规,严禁发表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请注意使用文明用语,不得张贴对论坛注册用户公然或借其他含义进行诬蔑、人身攻击、谩骂、侮辱、诋毁的言论,友善讨论,不得争执;
  3.不得张贴对社会秩序构成影响且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证实的权力仅限于国家的相关机构和省级以上官方媒体。个人的经历不能作为消息真实的理由;
  4.不得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的消息、言论和图片;
  5.未经本坛同意,不得张贴带有商业性质的内容或任何形式的广告,不得张贴带有商业性质的药房网以外其他网站的链接;
  6.不得恶意灌水。内容相同的帖子不得一文多发;
  7.不得在帖子中(标题和内容)加入各种奇形怪状的符号;
  8.转贴文章应当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不得构成侵权;
  9.不得散布有损论坛秩序的消息、言论和图片;
  10.不得散布有损我公司形象、地位或利益的消息、言论和图片;
  11.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内容,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管理员以及版主有权予以删除,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冻结帐号处理;
  12.在帖子内容所涉及的当事人就该帖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向药房网提出书面异议的情况下,管理员以及版主有权予以删除,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冻结帐号处理。
  四、关于签名和头像
  1.不得出现宣扬反动、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以及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歧视性和猥亵性的信息内容;
  2.不得出现有侮辱性言语、挑衅、辱骂其他人以及不健康内容;
  3.不得出现广告性质的内容以及药房网以外其他网站的链接;
  4.不得出现其它违反BBS管理条例的内容;
  5.管理员有权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除去违反以上规定的签名内容,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冻结帐号处理。
  五、关于贴图
  1.注册用户皆可使用贴图功能;
  2.不得张贴宣扬反动、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以及任何包含种族、性别、宗教歧视性和猥亵性的图片;
  3.不得出现带有侮辱性、挑衅、辱骂其他人以及不健康内容的图片;
  4.请勿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图片;
  5.摘录、转贴的图片请注明出处及作者,禁止张贴侵犯他人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图片;
  6.不得张贴与所在论坛主题无关或无意义的图片,不得重复张贴相同的图片;
  7.每张图片的容量不得超过200KB,可使用jpg或gif格式;
  8.管理员有权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除去违反以上规定的图片,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冻结帐号处理。
  六、关于私人消息
  1.遵守相关法规,严禁发表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不得出现有侮辱性言语、挑衅、辱骂其他人以及不健康内容;
  3.不得张贴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证实的权力仅限于国家的相关机构和省级以上官方媒体。个人的经历不能作为消息真实的理由;
  4.不得张贴大量带有商业性质的内容或任何形式的广告;
  5.不得散布有损论坛秩序的消息和言论;
  6.不得散布有损我公司形象、地位或利益的消息和言论;
  7.管理员有权在不需要通知和解释的情况下除去违反以上规定的用户的全部私人消息,并对情节严重者予以冻结帐号处理。
  七、版权问题
  1.凡转贴文章,应当注明原始出处和时间,否则本论坛有权删除;
  2.贴文章时请注意原发表单位的版权声明,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的版权责任;
  3.您在本论坛发表的作品,药房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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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论坛拥有用户帖子、帐号、各种发布的信息、虚拟资产的一切管理权力,请网友服从管理员或版主管理。违反上述条例者,管理员或版主将采取措施(包括删去其违规的帖子、提出警告乃至严重时冻结其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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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对于本论坛中任何触犯法律或者其他规章制度的帖子,我们有权在不作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将其删除,同时我们保留对发帖者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向相关公安、司法机关进行举报而不事先提醒发帖者。
  九、其它规定
  《药房BBS版面管理规定》;《药房网BBS版主管理规定》。
  十、附则
  1、以上各条适用于所有药房网公共论坛。
  2、本条例解释权归药房网,并保留有实时修改补充的权利。
  3、此规定自二○○七年九月一日起生效并施行.
最后编辑admin 最后编辑于 2007-11-15 14: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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